质量及施工要求
1 各型电缆附件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试验(包括型式试验、出厂试验及现场试验等),包装、运输、安装调试、投运、验收(包括中间验收和终验收等)满足本技术条件要求,还满足中国国家标准(GB)的有关要求。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。
2 各型电缆附件及其附属设备的出厂技术条件、资料,符合ISO标准的要求。出厂技术文件,资料应向需方提供,低压冷缩终端头5芯,提供份数详见合同文本。
3 如出现本技术条件的参数不能满足相关标准(包括IEC、GB及行业标准)的新出版物的要求,则需按该标准新出版物的规定执行。
4 各型电缆附件的技术要求,均应参照本技术条件及相应的IEC、GB要求执行。标准采用的先后顺序(从高到低):
IEC,哪家的冷缩终端头好,中国国家标准,中国国家专业标准,中国行业标准,工厂厂标。r >5.2.4终端为全冷缩式结构,四川冷缩终端头,即所有的应力控制管、外绝缘、三叉手套及密封直管也都须是全冷缩结构。
5.2.5终端的电应力控制管应与外绝缘提前预制为一个整体,一次收缩即可完成其安装,无需单独恢复电应力控制管。电应力控制管的介电常数不小于20。
5.2.6户外终端应配有硅橡胶相色绝缘带。恒力弹簧应大于5层,以保证长久接触良好。以保证长久接触良好,不会产生涡流和电位悬浮。
冷缩电缆终端头试验
4.1概述
试验分型式试验、出厂试验,制造厂应提供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。所有试验必须是电力行业和机械行业所指的具有检验资格的GB国内权威机构所进行的试验。产品的所有单个部件及整个组件均应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。被试样品应在具有代表性的方案、规格的整个组件上进行试验,以充分确定出它们的实际性能,其它类型方案的性能可借类似数据来判断。型式试验的样品必须是经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。各类试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
(1) 型式试验由供货方向业主、设计方提供同类型产品试验报告。
(2) 出厂试验由供货方在业主或业主授权委托人员的见证下完成,并出具试验报告。
4.2.1型式试验
电缆附件应按规定的工艺安装在电缆上,进行型式试验,型式试验项目如下,试验方法除本招标文件有规定外,其它均按IEC 60502(GB12706)规定进行。
4.2.2出厂试验
电缆附件的出厂试验包括以下项目
a)工频耐压
b)局部放电试验
5 冷缩电缆终端头检验规则
5.1 产品由生产厂的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,并附质量合格证明书。
5.2 采购部门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入库检验。
5.3 检验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时,可加倍取样复检,若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技术要求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姓名: | 戴经理 ( 销售经理 ) |
手机: | 18156768782 |
业务 QQ: | 3026921380 |
公司地址: | 安徽省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伊法拉电力科技2栋 |
电话: | 0558-5026188 |
传真: | 0558-5026193 |
Copyright © 2025 伊法拉电力 版权所有